Law, Lawyer and Law Firm的准确用法

稍微细心的朋友也许可以发现,在Law, Lawyer和Law Firm这三个词上,总是闹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笑话。这三个词的意思其实很清晰,但对于英语基础不是特别扎实的朋友,还是要多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。

 

一、Law – 法律的统称

以前可以看到很多律师或律所把“law”这个词当作“律师”使用,如在他们的名片背面,中文“经济律师”对应的是英文单词组合“ECONOMIC LAW”; 通常“law”没有律师的含意,在用法上也不能作为“律师”一词来这样使用。只有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,才有律师的意思潜在其中,如“practise the law”–执行法律事务,其中含有“律师”的意思。因为律师,尤其在英美法律国家,检察官、律师本身均可称为律师,也是执行法律事务的。

二、Lawyer – 律师

通常大家都认为“律师”对应的英文单词是“lawyer”,这没有错。但它的使用是有区分的,并且不能使用“law”来替代。 Lawyer也是attorney, solicitor, barrister, counselor ( or counselor), advocate等的通称。

Attorney n 代理人、(小)律师、讼师、辩护士。用法:an attorney represents his client–律师代表当事人 美式英语用法。早期在英国-检察总长;在美国-司法部长。

Solicitor 英国-初级律师 美国-法务官

Barrister 英国-大律师、辩护士

Counsellor ( or counselor) 英国-大律师、辩护士 私人顾问、爱尔兰、美国-辩护士

Advocate 辩护士、代言人、拥护者、提倡者 用法:advocate revolution–鼓吹革命

The Bar  

1)、(法庭中的)围栏、

2)、律师职、律师界

用法:bar 一词本身没有律师的意思,只有加定冠词并大写时才有上述两层含意。 如,be called to the Bar–取得律师资格、做律师

三、Law Firm – 律师事务所

在2000年以前,在不少地方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片上都可以看到“*** lawyer’s office”,这种用法在英文中根本没有,它让人感受的意思,是律师办公地点,即我们称的“律师楼”。 而现在内地律师事务所的英文所名均采用“***law firm”,这才是正确用法。

但值得注意的是,这种情形的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大,含有“集团”的意思在其中。而内地有不少律师事务所只有3-5人,用此名称与实不符。还有就是,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乡镇法律服务所不能使用“law firm”。

这些最普通的表达可以反映出我国司法从业人员的素质。当然随着时代的迈进,这种错误出现的几率比起以前要少很多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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