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/O House counsel,又称corporate counsel, house attorney, inhouse counsel,指美国、新加坡等英美法系国家中受聘于公司从事法律事务的专业人事,他们虽然也出庭,但更多从事公司法律性事务,甚至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。
In-house legal adviser,又称in-house legal counsel,英、美等国大公司、商社法务部或法律室的律师。
Lawyer律师统称,对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普遍适用。但在美国,可包括法官、检察官和法学教师。
Litigation lawyer指诉讼律师。
Practicing lawyer在中国叫“执业律师”,在美国叫“开业律师”或“挂牌律师”。
Legal practitioner指开业律师。
Prosecuting attorney叫公诉律师,即美国的刑事检察官。
Pro bona lawyer指提供社会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律师。
Public defender公设辩护律师,在美国领取政府工资,在刑事案件中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。
Solicitor一词源自英格兰法律,多用于英国、新加坡等国和香港地区,又称初级律师、诉讼律师,在香港称为事务律师,多从事诉讼、咨询等事务性工作,有资格出席初级法庭包括刑事案件的庭审。
上述表示律师的词汇在不同情形中被英文法律文件、新闻媒体和法律专业人士经常使用。了解其中区别后,可选用不同词汇与来自不同国家的律师准确沟通,并能准确理解除lawyer和attorney at law之外的关于律师的用词。
有趣的是,想了解律师的表达,还得领教一下英美社会对律师的别称:social engineer (社会工程师),champion for social justice (社会正义之斗士),ambulance chaser (字面意思“追赶救护车的人”指专门代理事故被害人案件的律师),hired gun (租用指枪),latrine lawyer (茅坑律师),pettifogger (卑劣小诉棍),professional knife thrower (执业投刀手),limited purpose friend (限用之友),shyster (诉棍)。
律师名片上多用lawyer或attorney at law,其中美国执业律师名片上多选用attorney at law。很多英联邦国家律师名片上用barrister或solicitor。
在中国大陆,律师现分为专职律师(professional lawyers)、兼职律师(part-time lawyers)和特邀律师(specially-invited lawyers)三种。从业务划分,中国大陆律师中也有房地产律师(real estate lawyer)、证券律师(securities lawyer)、涉外律师(lawyer with foreign related matters)等之分。随着法律服务的专门化,英美社会出现了诸多如移民律师(immigration lawyer)、房地产律师(real estate lawyer)、税务律师(tax lawyer)、合同律师(contract lawyer)、BOT律师、WTO律师等。
学习了~我喜欢看suits,里面对律师的称呼也是千变万化,但是用起来自己也忘了,嘿嘿
受教了,原来法律与英语结合是这么有趣,让我对corporate and business law有了更深入的了解。